貨物損失
  1. 賠償處理貨物遺失我們對貨物的責任由貨物抵達我們中轉倉庫開始,直至送達客戶指定的送貨地址或自提點。
  2. 本公司概不負責賣家寄送貨物至KE集運的中轉倉庫途中的風險。
  3. 如包裹內的貨件與KE集運上的貨件名稱及內容不一樣,本公司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。
  4. 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,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申報價值或貨物價值以較低者為準,上限為港幣$800。而運送至香港之運費不會作出任何賠償或退款。
  5. 如我們的賠償限額未能提供足夠保障,客戶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障。
  6. 如要申請賠償請參閱物流保障計劃條款下的申請賠償細則及流程
申請賠償細則及流程
  1. 保留簽收時的外包裝袋並拍照 (需有清晰單號),再把外包裝袋內側反轉再拍照。
  2. 如簽收時發覺外包裝袋有破損或懷疑被拆開過的痕跡,務必在簽收單上註明「包裝破損」。
  3. 如貨物被因包含冒牌貨或違禁品等原因被海關沒收,本公司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,保留向你追究一切損失的權利。
  4. 索償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會處理,資料不齊恕未能處理:
    • KE集運簽收單
    • 客戶聯絡電話
    • KE集運帳戶
    • 內外包裝照片(需有清晰單號)(只適用於貨件遺失以外之情況)
    • 有效之正貨証明(例如店舖發出之正式發票,不接納手寫單據)
  5. 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,一般約需14個工作天完成賠償。
  6. 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退回KE集運錢包。
  7. 任何索賠必須於付款後的 7天內,以電郵通知本公司作出申報。
  8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